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8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
169,128,407.77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 10%法定公积金 16,912,840.78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167,792,019.60 元,扣除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70,000,000.00 元,
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0,007,586.59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93,215,831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9,740,939.17 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150,266,647.42 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2019 年度业绩亏损状况以及公司
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
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