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河口口岸项目”、“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
2.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定,并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近期,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中标河口口岸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收到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口口岸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名称: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曾毅
(三)注册资本:55,000.00 万人民币
(四)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五)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人民路中段(原老电影院)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会议及展览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公司与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2020 年-2023 年 6 月,公司与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未签署过类似
业务合同。
(九)履约能力分析: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
发包人: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补助及自筹。
(四)项目建设内容: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海关边检智能化监管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信息化系统等,包括对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试运行、售后服务、培训等实行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五)签约合同总价(含税):¥165,971,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
伍佰玖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最终结算总价=设计费+设备采购费+最终经全过程造价单位及发包人审核确定的施工安装费进行结算,其中设计费:¥1,79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设备采购费:¥159,8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施工安装费结算价下浮率:
15%,施工安装费(暂定):¥4,33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
(六)支付条款: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价款。
(七)合同工期:2023 年 10 月 01 日前实现通关运行(包含工程设计、设备
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 120 天。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九)其他内容
合同条款中已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工程质量、变更、工程保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定,并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履行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公司深耕智慧口岸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成功案例经验。公司成功签署该项目合同,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一)合同项目可能受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市场、政策环境变化、项目交付基础条件变化等不可预计或非公司可控因素影响,存在项目交付进度等不能按照计划约定执行的可能(非公司原因,不构成合同违约)。
(二)合同结算金额以项目审计结算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可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河口口岸南溪河联检大楼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