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237,017.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82,359.6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726,281,761.08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8,823,596.8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82,359.6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32,478,140.70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8,10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620,75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