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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4

盛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含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2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黎秋霞、李胜、郭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237,017.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82,359.6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726,281,761.08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8,823,596.8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82,359.6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32,478,140.70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8,103,7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620,75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
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各家机构的额度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与授信融资相关的申请、协议等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
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
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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