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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盛视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瞿磊先生
 提议理由:2020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且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以下简称“本预 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5.00(含税)            10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6,24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分配总额  63,12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6,240,000
            股。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现金分红
 提示      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
            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转增比例。

    (二)高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50元、2.25元和1.9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176.88万元、21,309.79万元和22,439.41万元,净利润均为正且呈持续增长趋势。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0年的每股收益变为0.89元,高于0.5元。综上,本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第四条“上市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该报告期的高送转方案”以及第五条第(三)项“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的规定。

    2.公司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作为智慧口岸的先行者,提出智慧口岸理念并付诸实践,成功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口岸领域,首创了多项口岸智能查验产品,开创了口岸旅客查验、车辆查验及卫生检疫等领域智能查验的先河,推动了中国口岸信息化的发展。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逐步成长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基于在智慧口岸领域的技术积累,
公司已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其他应用领域。近年来受口岸建设和技术升级的推动,公司智慧口岸业务增长迅速。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39.41万元。2020年5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6万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万元。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增加至188,661.13万元,增幅201.70%,实现了净资产的大幅度增长。本次转增的规模与公司净资产增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6,173.88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本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均处于限售期内,在本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的限售期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结束,相关股东在
本预案披露后三个月及未来四至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6,240,000 股增加至 252,480,000 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对本预案投赞成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控股股东瞿磊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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