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57,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577.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5,221.2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294,778.77
元,此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66367_A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700.00 万元(含人民币 5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58,015.43 45,900.00
1.1 保利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8,654.75 6,900.00
1.2 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1,633.30 1,200.00
1.3 新希望地产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1,719.52 1,400.00
1.4 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10,137.93 6,800.00
1.5 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10,742.60 8,700.00
1.6 星河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4,364.43 3,600.00
1.7 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 4,367.37 3,600.00
1.8 万科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10,699.66 8,800.00
1.9 旭辉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3,006.78 2,600.00
1.10 金科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 2,689.09 2,3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4,800.00 11,800.00
合计 72,815.43 57,700.00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存放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573,500,000.00 元。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4,639,933.42 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9,941.98 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377,850,124.60 元。
三、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性,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可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可转债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