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2日,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目前总部建设项目和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4日《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47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余额人民币798,082,000.00元于2020年6月5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5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排如下表列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6,959.78 6,775.71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9)0010号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3,292.01 32,411.49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9)0012号
3 总部建设项目 16,409.71 15,975.70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9)0011号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10,017.90 9,752.94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9)0009号
5 补充营运资金 15,235.33 13,264.74 -
合计 81,914.73 78,180.58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约30,182.55万元,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原项目达到预期可
额(万元) 以使用状态日期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2,909.82 42.94% 2022年末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9,021.97 27.84% 2022年末
3 总部建设项目 1,296.84 8.12% 2021年末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3,689.18 37.83% 2021年末
5 补充营运资金 13,264.74 100.00% -
合计 30,182.55 38.61% -
二、本次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关于项目场地的原实施方式为:公司计划于深圳市中心 区购置一处2,300平方米的写字楼作为总部建设项目场地。预计于2019年内装修 完成后将目前总部的人员、设备等资源一并迁入新的管理总部。管理总部的建 设除房屋购置款以外,不再涉及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方面的变化。其中设计部 的建设计划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业区泰然大厦租赁8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并 进行必要的装修和办公设备购置。原计划预期可以达到使用的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
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关于项目场地的原实施方式为:公司计划购置面积为8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实施研发项目,并进行必要的装修和购置相关办公家具,为加强管理,购置地点计划与管理总部一致。原计划预期可以达到使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鉴于近年来深圳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本土上市公司的发展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满足上市公司总部办公用房需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21〕4号)等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因此,综合考虑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实现募集资金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等因素,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 为维 护公司 及全体 股东 的利益 ,经审 慎考 量,将 上述两 个项目 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已登记报名参与办公场所用地的采购流程,并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沟通、大力推进相关事项落地,具体计划实施情况会受到政府审批进程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天精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