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广东
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6 个交易日涨停,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 77.16%,若涨幅持续,
公司股票波动将可能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深证 A 指,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对外投资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公司 2023 年 11 月7日
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该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完成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手续以及后续尽职调查;同时根据协议安排,公司相关款项支付以及最终取得协议约定的投资标的尚需满足约定的条件。若相关的审批手续以及协议约定的条件未能及时满足,本次投资存在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3、公司可能需对前期披露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30
日、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11 月 7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并于 11 月
9 日、11 月 13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087)。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对上述公告中提及的对外投资事项和汽车轻量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进一步说明。公司将尽快根据监管要求对于上述事项进行说明,尽快回复,并对于上述公告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进行补充或修正。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豪美新材;证券代码:002988)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3
年 11 月 13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3 年 11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下发了《关
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2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公司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中的对外
投资事项,以及公司 10 月 30 日、11 月 3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1 月 9 日、11 月 13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提及的公司汽车轻量
化业务相关开展情况表示了关注,要求公司对于上述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公司将尽快对关注函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披露。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述“……
公司已取得共 280 个车型定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 公司已经取得问界系列车型定点,主要提供电池托盘产品,但前期量一直较小,问界 M7量产后为公司带了一定的订单增量。”
经初步核查,上述表述不够严谨,公司不直接向宝马、奔驰、本田、丰田、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整车厂销售相关产品,上述整车厂不是公司直接客户;公司对应的直接客户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提供的大部分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需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给整车厂,公司在该供应链中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
3、公司的电池托盘材料主要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工、装配后供应于问界系列相关车型。初步统计,2023 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业出货的应用于上述问界车型相关产品金额约479万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收入比例约0.11%,对公司目前收入、利润影响较小。
4、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公司已披露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为保持公司公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确需更正及补充披露,公司将于近日对前期披露的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
5、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合金材料及系统门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汽车轻量化材料以及系统门窗产品。公司已披露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数据中心相关业务。
8、经公司核查,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中对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相关说明,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分析。若需更正及补充披露,公司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后续进展达到相关规则的披露要求,公司亦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比照《关注函》的要求对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所涉及披露事项若需更正及补充披露,公司将于近日对前期披露的相关事
项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
4、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 77.16%,若
涨幅持续,公司股票波动可能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标准。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已于 11 月 9 日和 11
月 13 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087),并提示了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确认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