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8Z0081 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9,148,792.8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66,073,850.53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现金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3,27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120.94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下,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同时结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经营,现金状况,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