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公司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本次《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