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3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214,14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862,713.48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969,213.4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893,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 58,989.35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09.47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3,660.88
2、2020 年度期末余额 25,737.94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25,737.94
减:本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7,340.37
其中: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 16,234.7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05.58
加:本期募集资金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171.64
2、期末余额 8,569.21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6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8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 8,569.21
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募 集 资 金 专
限公司佛山分行 38720188000278117 户 958.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 集 资 金 专
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033302 户 7,611.11
合计 8,569.21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金额为51,001.25万元,其中 2021 年度投入金额为 17,340.3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 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现有条件,同意公司将“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0253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22567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招股说明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期投资或偿还先期银行借款。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3,811.13 万元。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完成上述
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置换自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有资金金额
目金额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 49,708.19 13,811.13 13,811.1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53.35 - -
补充流动资金 6,027.81 - -
合计 58,989.35 13,811.13 13,811.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87 号)。保 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 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超募资金用途及去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 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
回的余额为 0.00 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