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1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21.414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686.2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96.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8,989.35 万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5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3,811.13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811.1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9,849.75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660.8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5,328.4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409.4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5,737.94 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5 月,本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
专户,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银行专户,与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8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25,737.94 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8720188000278117 2,049.5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033302 23,688.40
合 计 25,737.94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33,660.8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对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
2020 年 7 月 28 日,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结合募投
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现有设备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将“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0253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22567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的原因系尚未完成项目建设。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相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为 13,811.1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
募投项目 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自有资金金额
额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 49,708.19 13,811.13 13,811.1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53.35 - -
补充流动资金 6,027.81 - -
合计 58,989.35 13,811.13 13,811.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230Z1987 号”鉴证报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现金管理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的定期存单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 0.00 元。
(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737.94 万元
(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
额 58,989.35 万元的比例为 43.63%,主要系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
在建设中。
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