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1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132 号),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5,928,181.3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67,756,489.42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327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26.01 万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
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