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214,14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862,713.48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969,213.4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893,500.0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1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 57,708.19 49,708.1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64.00 3,253.35
3 补充流动资金 6,027.81 6,027.81
合计 70,000.00 58,989.35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