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0-04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5 号青政大厦 7 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02,225,27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3.62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2,222,272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63.6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19%。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5,31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32,318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45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9%。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独立 董事候选人及新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费振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1.2 选举丁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1.3 选举赵龙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1.4 选举石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7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23 股。
1.5 选举樊湄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7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23 股。
1.6 选举金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7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23 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费振勇先生、丁志鹏先生、赵龙虎先生、石晓岚女士、樊湄筑女士、金红梅女士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索绪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2.2 选举郜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2.3 选举沈寓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75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21 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索绪权先生、郜卓先生、沈寓实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张敬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8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30 股。
3.2 选举张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223,17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3,220 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敬秀女士、张喆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度换届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2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32,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600%;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度换届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2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贺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