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 43,826,276.18 元,提取盈余公积 4,382,627.62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39,443,648.56 元人民币,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23,229,752.00 元,加上
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1,059,762,535.75 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 1,075,976,432.31 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188,631,103.83 元,其中,股本溢价1,188,631,103.8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等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 331,85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82,963,4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