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进度顺利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 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 10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上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2015 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年报
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除前述情形外,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家 A 股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 6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 年起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定期轮换超期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3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审计具体工作
量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6 表决票,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
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4 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 10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