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0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天闯所作的《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地审核各项董事会议案,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季学武先生、李玉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投产,是公司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使募投资金发挥更高效益。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考虑公司 2023 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00 开始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
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