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0-023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416,213,573.07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59,401,549.54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784.50万元(含税)。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