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0-01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5,398,331.06 元。现将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 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08,2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13,005.2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9,126,994.80 元。
2020 年 9 月 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JNA502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8 万条航空轮胎 31,400.00 20,920.45
(含 5 万条翻新轮胎)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25,000.00 24,992.25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合 计 131,400.00 120,912.7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 175,398,331.06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5,398,331.06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实际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8 万条航空轮胎
(含 5 万条翻新轮 209,204,500.00 164,469,100.39 164,469,100.39
胎)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249,922,500.00 10,929,230.67 10,929,230.67
合 计 459,127,000.00 175,398,331.06 175,398,331.06
四、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0JNA50296号),认为森麒麟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森麒麟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森麒麟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