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191),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6,932.66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695,720.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7,611,193.63 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1 年度利润 36,836,800.00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7,005,605.99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957,203.02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695,720.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1,269,322.67 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1 年度利润36,836,800.0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61,694,005.39;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61,694,005.39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4,1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04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