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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芯瑞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达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 2022 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彭友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4,1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04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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