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3年1月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彭友先生(董事长)、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张红贵先生
2、独立董事: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吕国强先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荷暑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唐先胜先生、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彭友先生
委员:唐先胜先生、张红贵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吕国强先生
(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志迎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彭友先生、黄荷暑女士(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刘志迎先生(独立董事)、王光照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丁磊先生、陶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苏华先生(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2023年度轮值总经理:李泉涌先生
2、副总经理:王光照先生、王鹏生先生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唐先胜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屈晓婷女士
上述人员中,2023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其他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联系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601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独立董事冯奇斌女士、宋良荣先生、章军先生均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奇斌女士、宋良荣先生、章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冯奇斌女士、宋良荣先生、章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和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彭友先生(董事长),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08年5月创立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1年3月创立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彭友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从事新型显示光电领域已有十多年的丰富经历,自设立芯瑞达以来,彭友先后获得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外观专利16项,在新型显示光电系统和健康智能光源系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方面,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广泛认可,是新型显示行业的领军人才。彭友目前主要从事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确定未来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方向,进行前瞻性的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发展革新。
截至本公告日,彭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700,000 股,持有公司股东安徽
鑫辉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出资份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彭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唐先胜先生(非独立董事),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1年10月至2004年11月,就职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水泥厂,先后担任任财务部会计、科长;2004年1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安徽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
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先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2%的出资份额、对应公司130,000股股份。唐先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唐先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光照先生(非独立董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5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广州一马机动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总监、总经办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王光照先生获得“肥西县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王光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7%的出资份额、对应公司247,000股股份。王光照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王光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泉涌先生(非独立董事),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度轮值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泉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4%的出资份额、对应公司260,000股股份。李泉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李泉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吴疆先生(非独立董事),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究所长、开发部长;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先后任研发中心总监、销售总监;2018年6月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芯瑞达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