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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湘佳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佳股份”)于 2023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交易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6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0,463,5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字[2022]2-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额

 一、1,3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新铺镇千斤塔畜禽标准化养殖    10,792.00      10,600.00  石发改备[2019]150 号

 基地二分场

 石门县夹山镇汉丰村占家湾鸡      7,500.00      7,400.00  石发改备[2020]182 号

 场

 夹山镇栗山村张家山鸡场          6,000.00      5,950.00  石发改备[2020]273 号

 夹山镇浮坪村鸡场                6,000.00      5,950.00  石发改备[2020]272 号

            小计                30,292.00      29,900.00  --

 二、1 万头种猪养殖基地项目

 太平镇滚子坪畜禽种苗基地      10,000.00      9,700.00  石发改备[2019]166 号

 太平镇天心园畜禽种苗基地      10,000.00      9,500.00  石发改备[2019]48 号

            小计                20,000.00      19,2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14,900.00      14,900.00  --

  合 计                      65,192.00      64,000.00  --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交易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湘佳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单笔交易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湘佳股份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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