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促进公司整体发展,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生猪屠宰;牲畜屠宰;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茶叶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兽药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非食用农产加工;食用农产品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香料作物种植;食品添加剂销售;蔬菜种植;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修改的内容以加粗字体显示):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修订 第十三条 凭企业有效许可证从事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
畜牧良种繁殖服务;畜禽饲养及销售;牲 经营;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
畜、禽类屠宰及销售;饲料的加工销售; 宰;生猪屠宰;牲畜屠宰;饲料生产;食品生产;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兽用药品的 食品销售;茶叶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兽药经
销售;林木育苗(不含种子);养殖设备 营;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林木种
销售;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有机肥料 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及微生物肥料制造、销售;蛋的销售;食 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品的互联网销售;冷藏车道路运输、装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搬运;低温仓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农产
出口除外);检验检疫服务、检测服务。 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渔业饲料
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
鲜水果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水产品批发;
水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生物有
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
非食用农产加工;食用农产品加工;食用农产品
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香料作物种植;食品添加剂销售;蔬菜
种植;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修订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资本: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
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办理。
修订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求董事会在 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修订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 (十三)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
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 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项: ......
......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
...... 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