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106,969.31元,截至2022年底,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1,102,415.20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7,513,198.47元,截至2022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09,739.7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股份总额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4,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78%。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
境、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长远发展和后续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