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2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6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61,382,661.8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已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以募集资 截至2021年6月
号 资 金投入 30 日投入金额
1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 16,682.54 16,682.54 8,866.55
造及扩产项目
2 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15,197.69 14,667.69 2,736.72
项目
3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8.04 4,788.04 310.77
合计 36,668.27 36,138.27 11,914.05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将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朝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