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45,459,132.47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5,459,132.4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278,145.19 元,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 2,727,814.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226,262,246.26 元,减去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9,600,000 元,
2020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59,390,462.17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9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人民币 4,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
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