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刘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大专学历。刘赞先
生于 1998 年 3 月起加入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工程部;2017 年 9 月
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赞先生通过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刘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范运作》3.2.2 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