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888,059.8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2,871,411.06元,减去预留的法定盈余公积14,287,141.11元,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8,584,269.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974,037.60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提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7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公司近年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
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