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微信等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松白公路西侧 2033 号旺达
工业园内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晓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晓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租赁厂房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变更后的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21#厂房。鉴于上述公司住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中“第五条”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公司住所的变更内容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