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公司 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923,749.4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4,535,155.38元,减去预留的法定盈余公积25,453,515.54元,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9,081,639.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9,094,657.48元,截至2020年半年度末累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176,297.3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提议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 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3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8,000,064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张的前提下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