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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华盛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1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659

  2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44

  3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568

  4    补充流动资金                                          4,255.64

                        合计                                  45,426.64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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