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期权简称:雷赛 JLC1
2、期权代码:037304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
5、首次授予数量:507.00 万份
6、首次授予人数:216 人
7、行权价格:20.37 元/股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 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
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止,在公示期
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雷赛 JLC1
(二)期权代码:037304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 年 11 月 3 日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1 月 9 日
(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37 元/股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七)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216 人,首次授予数量 507.00 万份,具体数量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期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公司骨干人员(216人) 507.00 95.09% 1.64%
2 预留部分 26.20 4.91% 0.08%
合计 533.20 100.00% 1.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3、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八)本期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 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
予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 3 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若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的
分 2 期行权,对应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
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
依据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0%
权期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权期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权期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九)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
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根据当前疫情不确定的现状及对未来行业、经济形势的判断,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