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3,098,576.76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394,519,612.31 元。其中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13,717,772.71 元,加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28,370,289.02 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342,088,061.73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拟以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5,6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