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3,603,975.2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50,626,421.6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