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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可控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闲置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790 万股,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价格为每股2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 536,64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6,642,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3 月 11 日全部到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投资额(万元)

      微波前端产业化基                                    川投资备

  1  地建设项目            32,000.00      32,000.00 【2018-510109-39-03-26

                                                        3697】FGQB-0154 号

                                                              川投资备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2018-510109-39-03-26

                                                        4127】FGQB-0157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合  计            48,000.00      48,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8,484,135.3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70,706,474.4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导致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的客观情形,使得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可控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闲置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月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认购金  起始    到期    是否  是否  年化收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额(万  日期    日期    到期  赎回  益率
                                    元)

  成都银行股  “芙蓉锦  定制型          2022 年  2022年9        已赎

1  份有限公司  程”单位结  结构性  5,000  6 月 7 日  月 7 日    是    回    3.30%
  高升桥支行  构性存款  存款

  成都银行股  “芙蓉锦  定制型          2022 年  2022 年        已赎

2  份有限公司  程”单位结  结构性  5,000  9 月 21  12 月 21  是    回    3.30%
  高升桥支行  构性存款  存款              日      日

  成都银行股  “芙蓉锦  定制型          2023 年  2023年5        未赎  1.54%-
3  份有限公司  程”单位结  结构性  5,000  1 月 6 日  月 8 日    否    回    3.0%
  高升桥支行  构性存款  存款

        未到期金额合计                          5,0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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