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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4

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箭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29.98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2020年3月5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3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为 50.28 倍(截至 2020 年 3 月 2 日)。本次发行价格 29.98 元/股对应的发行
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8,0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9.98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1,79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664.2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5,664.2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00.00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0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箭科技的股票简称为“天箭科技”,股票代码为“00297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天箭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002977”。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90万股。网上发行1,7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9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66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64.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8,000.0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0年3月3日在《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3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0年3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3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3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 应依据2020年3月9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 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20 年3月3日( 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箭科技、公司  指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7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7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
                        行为(A股)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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