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谭才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明娣女士、龚菊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陈晓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翁荣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谭才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王明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龚菊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 述 候 选 人 简 历 及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定为 6 万元/年(含税),该津贴发放标准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施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集中行权方案分别于 2023 年 6 月、2023 年 12 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000.00 元增至人民币 120,652,2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20,000,000 股
增至 120,652,200 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增加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同意公司据前述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班
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