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 A 栋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 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0,64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02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623,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86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人,代表股份 1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监事张启胜以线上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