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6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27,678.75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9,182,824.2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918,282.42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6,595,402.42 元,
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50,000,000.00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110,859,944.2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 585,160,443.72 元,全部为股本溢价。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000,000 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00,859,944.23 元结转下年度。
本次使用公司股本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 20,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回报的诉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未来长远发展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