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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5

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工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01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其中,网下
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
(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
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 C33“金属
制品业”,本次发行价格 19.01 元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55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 2020 年 2 月 20 日(T-4 日)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3.87 倍。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43,426.6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9.01 元/股,
发行新股 2,5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25.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4,098.3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26.67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瑞玛工业”,股票代码为“00297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不
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01 元/股。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
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9.01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19.01 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
间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在参与网上申购时,投资者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认购缴款重要事项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11、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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