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
股份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 元/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以截止 2022 年 9 月 15 日总
股本为基准),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44.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25 元/股,已使
用资金总额 48,641,47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0,000 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可能带
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445,260 72.07 101,695,260 72.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934,592 27.93 37,684,592 27.04
三、总股本 139,379,852 100.00 139,379,85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最终实施结果的股 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回购实施情况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3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936,022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984,00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或另作安排。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