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
成君先生、陈均先生、王凯先生、曾宪之先生、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由于融资需求办理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事项,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2)。
公司股东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陈均先生、王凯先生、曾宪之
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办理了部分解除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质押登记手续,具体
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曾宪之先生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解除质押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解质 占公司可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押时所持 换公司债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张) 数量比例 余额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致行动人 (%) (%)
曾宪之 否 中信银行股份有
1 69,372 100.00 1.32 2022/1/14 2022/6/28 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本次解除质押后的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可 占公司可转 剩余质押数 占公司可转
序号 股东名称 转换公司债 换公司债券 剩余质押数 量占其所持 换公司债券
券数量(张) 余额比例 量 (张) 数量比例 余额比例
(%) (%) (%)
1 王兆春 1,000,012 19.01 499,794 49.98 9.50
2 付林 749,977 14.26 375,017 50.00 7.13
3 成君 499,991 9.51 250,011 50.00 4.75
4 陈均 249,995 4.75 125,005 50.00 2.38
5 王凯 138,897 2.64 69,372 49.94 1.32
6 曾宪之 0 0 0 0 0
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 150,620 2.86 150,436 99.88 2.86
7 询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 112,965 2.15 112,965 100.00 2.15
8 询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 112,965 2.15 112,965 100.00 2.15
9 询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015,422 57.33 1,695,565 - 32.24
注 1:上述股东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博杰转债”,故上述股东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有所变化。其中,王兆春先生、付
林先生、成君先生减持数量占“博杰转债”发行总量比例合计为 9.41%。
注 2:曾宪之先生本次解除质押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69,372 张,2022 年 6 月 28 日解除
质押完成后,减持了前述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宪之先生持有的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0。
注 3:因四舍五入,分项加总后可能导致小数点尾数不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曾宪之先生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