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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博杰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9,688,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 48,890,8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拟分配的总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情况,
 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3,262,976.9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4,370,123.62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78,208,507.38元,减本年派发的2020年度分配利润102,167,163.83元,截至2021
 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余额为 594,934,196.89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243,701,236.19 元,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4,370,123.62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
 的未分配 利润 291,882,055.58 元,减本 年派发的 2020 年 度分配 利润

102,167,163.83 元,截至 2021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 409,046,004.32 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9,046,004.32 元。

    2、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9,6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 48,890,8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拟分配的总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情况,按照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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