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245,124.9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203,911.0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8,183,317.50元,减本年派发的2019年度分配利润50,016,024.00元,截至2020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余额为478,208,507.38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212,039,110.8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203,911.0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51,062,879.86元,减本年派发的2019年度分配利润50,016,024.00元,截至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1,882,055.58元。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8,933,4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37 元(含税),合计派发 102,393,915.8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