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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5 深市 博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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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6

博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 69 号)同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7,36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6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00,887,82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428,82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22,459,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          23,877.92                    23,877.92

  2    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            7,694.81                    7,694.81

  3    研发中心项目                      8,673.17                    8,673.17

  4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2,245.90                    52,245.9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
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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