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8,664,95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866,49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 2020 年 11
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转股
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公司总股本为 408,664,950 股,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侨银转债”
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恢复转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4,9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96 郭倍华
2 02*****733 刘少云
3 08*****127 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82 韩丹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5.23 元/股,调整
后“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5.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大厦
咨询联系人:黄美华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