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经总经理
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美辉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刘美辉女士的个人简历
刘美辉女士,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专业,中山大学 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税务师。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在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在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期间担
任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任
财务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和宇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
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在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美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美辉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刘美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