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42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09.99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 GD-0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31,815.00 29,109.99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600.00 12,000.00
合计 44,415.00 41,109.9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资金拟投资总额 截至 2021年 1月 31日
累计投入金额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29,109.99 0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41,109.99 12,000.00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此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20,000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385 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 3.85%,预期 6 个月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
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